为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,拓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,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与水平,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,就培训的课程设计、教学实施等方面进行合作办学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原则
1.合法合规原则:合作单位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具备规定资质及非学历教育相关经营经验。
2.公开透明原则:遴选过程强调透明化竞争,通过公开评审、量化评分等方式确保程序公平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能力优先原则:优先选择具有市场拓展、课程开发、教学实施能力和稳定的专业团队与项目管理经验的单位。
4.动态监管原则:合作单位需接受学校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督评估,包括意识形态、宣传推广、教学质量及财务管理等内容和环节。
二、合作范围
合作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中有关课程开发设计、教学组织实施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,旨在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学习需求。合作项目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履职能力培训、企业管理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、证书资格培训、文化艺术培训、语言培训、信息技术培训等多个领域。
三、资格条件
1.单位资质:申报单位须为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,持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),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。
2.师资力量:拥有稳定且专业的教学团队,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与丰富教学经验,提供教师资格证明、专业技能证书、教学实践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。
3.场地设施: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固定教学场地,场地应符合安全、消防等相关标准,同时配备齐全的教学设备,如多媒体教室、实训场地等,提交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。
4.过往业绩:在非学历教育培训领域有成功的项目运作经验,提供既往的市场开拓、项目策划成功案例汇编,包括项目合同、结业学员名单等业绩证明材料。
5.信誉保障: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作为证明。
6.合作方案:须包含项目的可行性分析、项目前景、市场上同类型培训项目的运行情况、合作运营模式、意向收益分成比例等。
7.团队信息:需提交相关管理团队的信息与介绍。
四、遴选程序
1.材料提交:填写《萍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申请表》(附件1),提供营业执照、资质证明、成功案例等材料;提交合作方案(含目标领域、课程设计、实施计划等)
2.资格初审: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进入复审环节,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初审通过名单。
3.专家评审:初审通过的单位需参加现场答辩,向评审专家详细介绍单位的办学理念、师资队伍、课程体系、市场推广方案等内容。专家将依据申报材料与现场答辩情况,综合评估打分。
4.结果公示:根据复审得分,确定拟合作单位名单,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遴选结果报学校审批,待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入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《承诺书》(附件2),提供各类材料,一旦发现弄虚作假,立即取消遴选资格。
2.合作协议签订后,合作单位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工作,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对合作项目进行全程监管,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,有权终止合作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合作期限一般为3年,期满后根据评估结果续约或终止。
2.严禁借合作名义违规招生或虚假宣传,一经查实取消资格。
七、报名方式
1. 材料提交:纸质版材料(加盖单位公章)请提交至萍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办公室(萍乡经济开发区公园路169号(金碧辉煌广场正对面)),电子材料请发邮箱:122507747@qq.com
2. 联系人及电话:谢老师, 0799-6799903,15870087373。
3. 报名时限及其它:报名以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为准;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17:00时。
萍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6月16日